《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规范》国家标准正在起草中,征集参编单位!
发布日期:2022-01-04 浏览:
社会信用一般包括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三类。对于社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相关企业就开始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以此对社会信用进行一个简单的规范,目前就《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规范》一项的国家标准已经在起草了,因此想要参编的用户可以加快脚步了。
《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规范》国标相关资料:
国家标准计划《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规范》由TC470(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规范》国标起草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各行各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进程和房地产经济的兴起而不断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导致目前市场只注重速度,因此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层出不穷,比如个别企业在产品质量、环保、安全、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欺诈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职业人群个人信用档案,包括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14类。
此次起草的标准通过研究确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规范,使不同主体对从业人员建立信用档案以及有关评价其信用价值的各项信息等拥有一致的理解,消除对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信用信息描述混乱的现象,提高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使用效率,有助于提高政府、行业、企业等相关组织的工作效率和效能,促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上述就是小编对《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规范》国标的简单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需要参编的用户需要加快脚步了,标准已经在起草阶段了哟!